-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如電器商品非屬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原則上消費者可以在收到貨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退貨,但不代表能退回完整款項;因為契約解除後,依照民法第259條規定,雙方互負回復原狀責任,亦即須將商品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連同贈品等,也須一併返還業者。
- 然而,洗衣機、冷氣機等電器一經安裝後,實難以回復全新狀態,因此消費者可能會被業者要求支付回復原狀(包含重新包裝等)的「整新費」,費用多寡一般在商品購買頁面或網站上都均會公開揭示。
- 另外,網購電器頁面,有些業者會聲明退貨會扣除商品的「寄出運費」,消費者購買前應先看清業者網站的購買或退貨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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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電器在收到貨7日內退貨,業者卻說要付整新費跟運費,合理嗎?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2
- 發布日期: 2024-11-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