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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或傳真申訴辦法

建議改用線上申訴,方便、快速、確實!

請由下方附件下載「第一次消費申訴爭議表」,填寫完整後,傳真或郵寄至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收。

傳真電話:04-22259509

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服務中心 收。

傳真或郵寄後,請務必來電本中心詢問是否有收到。
電話:04-22289111分機23800
若您人位於臺中市區,可直撥消服專線「1950」

【小叮嚀】必要的申訴附件
01相關事證(例如購買紀錄、繳費單據、申請退費紀錄、送修檢測紀錄)。
02若為貨到付款者,請附上商品外盒貼有寄件人聯絡方式之宅配單。
03若為線上購物平台購物,請附上賣家在平台上使用之帳號。

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可以使用市話或手機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由發話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人員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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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處理要點第2點規定:「申訴案件之受理,應以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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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1-22
  • 發布日期: 2018-06-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