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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與民事訴訟

【前言】

我們建立的消費關係通常是涉及商品或服務的買賣契約,是屬於民事關係的一種。因此因消費而衍生的爭議,可到法院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紛爭。

而且,民事訴訟不只能處理個人與業者的糾紛,其他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買賣,例如公司與公司間的爭議或是個人與個人的爭議,還有非最終消費者與業者發生的爭議,都在民事訴訴可適用的範圍內哦!

 

【小幫手】

想到要上法院提告,可能會給人嚴肅又麻煩的感覺,當然如果案情複雜,在經濟許可下請個律師幫忙寫訴狀或其至打理一切事務是個不錯的選擇,但如果是簡單的消費爭議,也可以自己完成訴訟的程序。

在此介紹協助您順利進行訴訟的小幫手: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另外,在法院還有數種便民服務:

一.訴訟程序諮詢電話

       (04)2223-2311分機3803、3805

二.聯合服務中心

       有志工為民眾作引導服務及指導民眾撰繕書狀、遞狀等服務。

三.法律扶助

     (一)法院訴訟程序諮詢服務,只限於民刑事訴訟程序及非訟事件程序的法律問題,
          有關實體的法律問題,訴訟程序諮詢服務人員會推介民眾前往臺中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服務處詢問。

    (二)對於無資力進行訴訟的民眾,則推介其前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三)臺中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服務處設於台中地方法院臺中司法大廈一樓(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

    (四)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94年7月1日成立,設於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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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1-22
  • 發布日期: 2020-06-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