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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場會票券遺失,但有購票證明,可否可以用購票證明入場?

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7點(107年5月16日修正)

如該演唱會門票是記名式票券,消費者可以持身分證明證件及票券購買證明,仍可進場觀演;但如是劃位式的無記名票券,須待主辦單位確認該座位確實無其他票券持有人入場觀看,方能以票券購買證明,作為入場憑證,否則即使是買受人也無法因提出提出刷卡單等買受證明而要求入場觀看。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5
  • 發布日期: 2024-10-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