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3點(107年5月16日修正)
藝文表演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企業經營者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並以明顯方式公告之。企業經營者並應說明變動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之理由。企業經營者依前通知並公告者,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企業經營者如未依規通知或公告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
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3點(107年5月16日修正)
藝文表演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企業經營者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並以明顯方式公告之。企業經營者並應說明變動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之理由。企業經營者依前通知並公告者,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企業經營者如未依規通知或公告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