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簽名(約)前應清楚了解分期貸款機構對象之名稱及聯繫方式,以及分期契約之利率、期數、總價款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只要前開契約金額等重要事項不清楚或與消費者意願不符者,千萬不要簽名,更不要拆封商品或贈品。
- 終止或解除(瘦身)美容契約,分期付款契約亦同時終止或解除。終止或解除契約辦理退費時,除依分期契約得收取之費用(含手續費)外,業者不得請求額外收取費用。
- 業者如果有歇業、停業等無法繼續提供服務之情形時,消費者得檢附催告業者之存證信函或其他得證明業者已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佐證,主張遞延(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無法提供,向分期貸款機構申請止付業者未提供服務部分之貸款餘額;如為債權讓與,消費者得向債權受讓人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止付企業經營者未提供商品或服務部分之債務餘額。
- 業者應將上述事項告知消費者,並取得消費者聲明已受告知之證明文件;如業者未告知,消費者得主張該分期契約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