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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費用、停車費、水電費、牌照稅(燃料費等稅費)、網購海關通關費用詐欺

近來有詐騙集團勾結公司不肖人員取得民眾的個人資料後,會印製並寄發各式的偽造帳單給民眾,或是用電話、email、簡訊通知民眾有款項未繳,並請民眾將未繳的款項匯到詐騙集團所指定的銀行帳戶。


民眾對於收到的各式帳單或網路連結都應該詳細查對,不要輕易點開連結,在查證清楚前先不要付款,更不要在連結的網頁中輸入信用卡資訊或Apple(Google)之帳號及密碼,以免歹徒利用民眾的疏忽騙財。
如果確定是有繳費需求者,如利用信用卡繳費,應留意信用卡機構所傳的驗證碼(即OTP密碼)簡訊上所記載的金額、幣別(例如新臺幣或歐元)、一次性消費抑或「綁定」,確認與實際相符才可輸入驗證碼。


接獲信用卡刷卡完成簡訊,要直接向信用卡背面所載銀行聯絡電話查證。自93年12月1日起銀行傳信用卡簡訊不會加具聯絡電話。另信用卡被盜刷或誤刷,只要不是消費者自己或授權他人刷卡或沒有輸入(提供)驗證碼者,消費者於一定期間內可向發卡銀行主張爭議款,不繳納此款項,已繳者,亦可要求發卡行退還。(註:爭議款說明詳見金融保險-信用卡問題章節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4
  • 發布日期: 2019-0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