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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定金後想取消,必須以當時簽約的情況來瞭解,若你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新車買賣契約審閱期間不得少於3日、中古車買賣契約審閱期間不得少於2日) ,且定型化契約的定金條款約定不利於消費者(如僅約定買方違約不買要沒收定金,卻約定賣方違約不賣僅返還買方原繳定金),那麼你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的定金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或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你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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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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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車子後,當場就簽約下了定金,之後想取消怎麼辦?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07
- 發布日期: 2019-02-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