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仲介公司向賣方購買房子時,依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仲介業者應主動告知「要約書」或「斡旋金」契約方式供消費者選擇。 你簽訂「要約書」或「斡旋金」契約後,必需在賣方表示同意出賣前,依你與仲介公司約定的方式撤回要買的意思表示。如果賣方在你撤回前已經同意出售了,那麼這份買賣契約就算成立了,取消不買就需負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