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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前應注意哪些事項?

  1. 現場履勘:無論是工地或房屋甚至預售屋皆應實地勘查,對標的範圍及各種情況要詳細詢問清楚,必要時向左鄰右舍查詢,以發現真實情形。
  2. 謹慎選擇不動產服務專業人員。
  3. 掌握市場行情的資料。
  4. 房地產買賣契約書及貸款契約書,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至少有5日以上的審閱期間,審閱契約除契約工本費外不須預付任何價金或費用。但買賣成屋且賣方為自然人者,通常情況下並無消保法契約審閱期規定之適用。
  5. 應先瞭解貸款額度情形及衡酌自己的經濟能力。
  6. 對於山坡地的建築應審慎考量它的安全性。
  7. 查詢土地分區使用情形。
  8. 應先確定房地產買賣主體。
  9. 應要求業者出示縣市政府核准的「建照」(建照執照),如係成屋買賣,則應要求業者出示縣市政府核發之使用執照。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11
  • 發布日期: 2019-02-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