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油不是藥物,但市面上所販售的精油卻多宣稱可改善睡眠、預防感冒等功效,這是藥事法所禁止的。 精油如果宣稱可以抗菌、殺菌,企業經營者就必須提出科學證明。 精油如具危險性,業者也應該在明顯處標示危險的警告標語。 業者如果違反這些規定,則必須賠償消費者所受的損害。 消費者若使用精油發生了問題,應該保存剩下的精油及說明書,以做為證據,向各縣市衛生局、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