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糾紛時,消費者應儘速向醫院調閱病歷紀錄,並且影印下來妥善保存,還必須蒐集相關的收據,以利日後求償。 各縣市政府設有醫事審議委員會,就醫療爭議做調處的工作,發生醫療糾紛時,可向醫事審議委員會聲請調處。(臺中市政府醫療糾紛調處程序諮詢電話:04-25265394轉醫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