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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行程中發現與廣告不符或不實,該如何處理?

  1. 廣告也是契約的一部分,如果發現行程與廣告不符或不實時,你可以依據廣告的內容來要求業者履行,如果旅行業者不履行時,你可以要求不符或不實部分差額的兩倍計算違約金。
  2. 行程中可以收集各地的住宿收據、景點票根或拍攝錄影帶,以證明行程變更,返國後再向交通部觀光署、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各地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11
  • 發布日期: 2019-03-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