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也是契約的一部分,如果發現行程與廣告不符或不實時,你可以依據廣告的內容來要求業者履行,如果旅行業者不履行時,你可以要求不符或不實部分差額的兩倍計算違約金。 行程中可以收集各地的住宿收據、景點票根或拍攝錄影帶,以證明行程變更,返國後再向交通部觀光署、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各地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