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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旅行社常用的不法或不當的行銷手法有哪些?

  1. 削價競爭或宣稱「你中獎了!」是目前旅行業者最常用的行銷手法,尤其是旅行業者與異業結合(例如:超商、百貨業、汽機車業或電信業者等),以購買商品(服務)的方式,來贈送消費者旅遊摸彩券、機票或所謂「出國××之旅5天4夜,折扣券×元」等。
  2. 此時消費者若想藉此獲得便宜的團費或免費機票,最好要小心,因為你可能要付出額外的旅費,而其總值往往比一般旅行團團費還要高出許多。
  3. 另外有些投機客同時開設了旅行社及所謂的「顧問公司」,但這種顧問公司其實是引誘旅客繳納入會費,然後為其旅行社招攬生意。尤其在繳完3至5萬元會費後,突然捲款潛逃,或是以老鼠會的方式變相吸引會員(例如:只要原來的會員再找幾位新進的會員,就能免費去某地旅遊)等。
  4. 超低價的旅遊廣告雖令人動心,但收取高額的小費、強迫團員進入購物商店或是付費明細不事先告知等,亦是許多旅行社不當的行銷手段。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11
  • 發布日期: 2019-04-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