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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銀行的錢要不要找代辦公司辦理與銀行的債務協商?

金管會已於95年1月11日要求銀行不得受理代辦公司代辦的債務協商申請案,銀行並不會因為你把債務交給代辦公司處理,就答應折減較多的債務。

代辦公司常收取高額的代辦費,只會增加債務人的負擔,造成拖欠的債務雪上加霜。所以自己辦理債務協商最安全,也可避免被代辦公司敲竹槓。例如用Google搜尋債務更生、整合,前幾頁所載之「某協會」、「政府機關立案」的可能都是代辦公司,都會收取高額的代辦費及違約金。

只要有還款誠意,就應該直接向銀行提出「債務協商」,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各銀行諮詢專線或金管會諮詢專線0800-869-899、銀行公會諮詢專線
一般諮詢窗口:02-85962345、信用卡單一申訴窗口:02-85962333、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窗口:02-85961629。(相關資訊:https://www.twidrp.org.tw/)

總歸一句,委託代辦公司辦,不如自己辦-安全又免被敲竹槓。
另外,
只要是得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理債務之債務人,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https://www.laf.org.tw/)請求債務協助,諮詢電話:412-8518(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4
  • 發布日期: 2019-05-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