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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遭到盜領或盜刷時,應立即通知銀行,並向警察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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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上,如果銀行認為信用卡持卡人或金融卡持卡人必須自行負擔被盜領、盜刷的金額,那麼應該要由銀行負責證明有爭議之消費是持卡人所為。銀行若無法證明,就必須負擔持卡人遭到盜刷、盜領的損失。如果是網路交易,只要消費者沒有事先「綁定」或提供「簡訊驗證碼」(OTP)給他人,即無需負責,反之,如果持卡人曾提供簡訊驗證碼(OTP)給他人,就須對此交易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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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防範盜領的自保方式有:常補登存摺、按鍵時以手遮住、領款時注意有無其他偷窺的可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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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如非因消費者原因而遭盜刷,消費者得向銀行申請「爭議款」 (爭議款申請程序詳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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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信用卡被盜領、盜刷時,該怎麼辦?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1
- 發布日期: 2019-05-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