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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信用卡遺失或被竊時,該怎麼辦?

當你的金融卡、信用卡遺失或遭竊時,應儘速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發卡銀行,或是向銀行指定的機構辦理掛失停用手續,發卡銀行會和你核對最後一筆刷卡或提領紀錄,部分銀行會約定這個手續須繳交掛失手續費。

有些銀行認為有必要時,會在受理掛失手續日起10日內通知持卡人,要求持卡人於受通知日起3日內,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或以書面資料再通知銀行。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1
  • 發布日期: 2019-05-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