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型化契約條款構成契約的內容後,原則上如果已經符合平等互惠原則及誠信原則,且對於消費者沒有顯失公平的情形時,即要承認它的效力。
- 如果定型化契約部分條款有無效的情形時,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6條規定,契約仍然可以成立:定型化契約條款有一部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的一部分時,如果除去該無效的部分,契約仍然可以成立時,該契約的其他部分,仍然為有效,也就是說,原則上不影響該契約的成立。除非該契約的其他部分,也經認定對於當事人的一方有顯失公平的情形時,該契約才會歸於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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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部分無效情形時,是否影響整份契約的成立及效力?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1
- 發布日期: 2019-06-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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