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在拿到商品之後,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看看是否有瑕疵,如果在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以立刻告知廠商,並視情況維修商品或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了商品之後,才發現有故障,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
- 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應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依民法規定,可以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
- 目前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0.7.1生效)中規定,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經過一定次數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詳見【車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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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消費商品,如電腦、電器、汽車、手機等,多次 修理均無法修好時,該怎麼辦?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1
- 發布日期: 2019-06-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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