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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旅遊團,消費者如何分辨不實旅遊廣告?

  1. 消費者對於任何廣告都應抱持存疑的態度,最好先做查證的動作,因為「廣告」很多有誇大的可能性。
  2. 旅行社的廣告應載明公司名稱或服務標章、種類及註冊編號;而消費者絕不要有「便宜又大碗」的心態,因為在廣告單上雖列出令人心動的便宜團費,但到了當地景點時,另收參觀費、遊覽交通費等要「自費」才能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
  3. 部分旅行社會在廣告上標榜曾獲「××」獎項,消費者也應仔細探詢該公司是哪一年、哪一種旅遊行程獲獎,如果號稱消費者保護團體評鑑者,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查詢是否確有核定為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以免被誤導。
  4. 挑選旅行社,最安全與保險的做法,就是親自到旅行社詢問旅遊行程細節,或打電話、上網查詢多家旅行社,經過詳細比較後再做參團決定。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03
  • 發布日期: 2019-04-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572